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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
來源:宿遷市金城職業學校 | 瀏覽次數:
關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
首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培養造就大批優秀青秀人才,概據《青年英才開發計劃實施方案》,現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首批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內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是國家人才發展規劃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開發計劃的子計劃。計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每年重點扶持一批青年創新人才,把他們培養成為本專業領域品德優秀、專業能力出類拔萃、綜合素質全面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形成我國各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的重要后備力量。
二、人選條件
申請者應為具有中國國籍,在國內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等單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請者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學風正派;
2、申報當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
3、一般應獲博士學位;
4、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重點領域嶄露頭角,獲得國際國內較高專業成就及榮譽稱號,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已獲國家“千人計劃”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內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計劃支持之列。
三、申報渠道和選拔認定
各省區市黨委組織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組織指導本地區、本系統的用人單位開展推薦申報工作。
選拔認定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計劃入選者經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家通訊評審、現場答辯、社會公示等程序產生。
四、支持措施
對入選計劃的青年人才給予經費支持,自然科學領域120-24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30-60萬元,3年為一個支持周期。具體支持標準和劃拔方式由中央組織部組織專家評審核定。支持資金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對入選者的后續支持、跟蹤培養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報要求
1、為確保評審工作質量和進度,中央組織部將根據各地區、各部門實際情況,商有關部門確定推薦名額。青年人才相對集中的地方和部門要做好組織動員和審核把關工作,通過組織專家評審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薦名單、簽署推薦意見。
2、申報者根據專業領域客觀、真實填寫申報書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學領域填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自然科學類申報書》(附件1),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領域填寫《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類申報書》(附件2)。申報書統一通過網絡申報與評審系統填報。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論文全文、2006年以來發表論文的首頁及其引用情況的檢索證明、國內外獲得的發明專利與獎項、國際學術組織或刊物任職證明和其他相關材料。
3、請各地區、各部門于12月15日前將申報書(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等申報材料報中央組織部人才工作局,同時將申報材料上傳至網絡申報與評審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網絡申報與評審系統將于近期投入使用,請及時登陸“千人計劃”網絡(www.1000plan.org)下載使用。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自然科學類申報書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類申報書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