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加強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1. 領導兼課制度:為便于校領導深入教學,掌握教學情況,學校領導原則上要親自承擔一定的教學任務。
2. 教學檢查制度:教研組長和教務部門必須在開學初、前半學期和后半學期對教師教案各檢查一次,亦可以不定期的進行抽查。每位教師教案一學期至少交檢二次,檢查后要及時與有關教師交換意見,并填寫檢查記錄,教務科存檔。
3. 聽課制度:學校各級教學行政管理人員均應制訂學期聽課分別不少于六次、八次、十二次,聽課前要了解教學進度,大綱要求和教材內容,聽課時填寫聽課記錄本,聽課后查對教案,與任課教師交換聽課意見。教研組長和教師每學期要聽課8次以上。
4. 師生座談會制度:按照不同要求,由教務科每學期至少分別開教師、學生(或學生家長)座談會各兩次,聽取對教師教學和學校教學管理方面的意見,作為對教師考核和改進教學管理的依據之一。
5. 作業試卷抽查制:各級教學行政領導要有計劃地抽查教師對作業的布置和批改情況,查閱試卷和考查登記薄,檢查試卷內容,判分情況及教學效果,使每位教師的作業、試卷批改每學期至少被抽查1-2次,并做好抽查記錄,學校每學期舉辦一次作業展評活動。抽查時必須填寫檢查抽查記錄。
6. 學生評教制:每學期分學科或按班級,召集課代表及各類學生,填寫教學情況調查表,由教務科收集、統計、匯總送交學校領導掌握。
7. 畢業(結業)統考制:學生畢業考試,每門學科最后一學期的結業(結束)考試、學期結束考試都由學校組織統考,即由學校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組織命題,制定評定標準,用流水作業批改試卷。
8. 質量分析制度:在統一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統考的基礎上,學校各班之間的教學質量通過科學的統計分析比較,從而總結經驗,鞏固成績,發現問題,吸取教訓。
9. 信息反饋制:新生入學要進行生源質量分析。每學期期中、期末考試后,教師要進行試卷分析并及時向學生進行考試總結和單元作業總結,學生獲得反饋信息后可產生良好的改進提高效果。教師要制定困難生轉化措施,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學校每年應召開一次往屆畢業生和使用單位座談會,聽取對學校教學工作和畢業生質量的意見,從中研究探討教學改革途徑。
10.教學工作總結制:每學期結束時,教師要如實填寫《教師工作手冊》,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教務科應組織教師撰寫教學論文和各種教法、經驗總結。每位教學人員每學期必須撰寫教學經驗或論文至少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