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市政府出臺《宿遷市服務開發區企業招工促進勞動力就地轉化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做好開發區企業招工服務工作,鼓勵勞動力在本地就業,多渠道引進外來勞動力,優化企業用工環境,服務招商引資企業等方面制定出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意見。
在鼓勵勞動力在本地就業方面,《意見》提出,各地對轄區內勞動力到本市開發區企業就業的,免除義務工及“一事一議”費用,憑企業與勞動者本人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定,由開發區財政支付。市、縣(區)開發區要以開發區下屬公司為主體,選擇適當區域集中建設藍領公寓,租給企業使用,承租企業應免費提供給進城務工人員居住。凡在開發區企業就業滿一年以上,愿意在市區購買商品房的,開發區為其按揭貸款提供擔保,貸款利息由開發區財政按50%給予貼息。對在開發區企業就業的職工子女入學,按就近入學原則,免收擇校費,與當地城鎮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凡在開發區企業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人口,可攜子女轉為開發區常住人口。
在鼓勵多渠道為開發區企業輸送人員方面,《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大財政投入,市、縣(區)財政和經濟開發區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專項用于開發區招工服務工作。市經濟開發區按不少于100萬元安排配套資金,專項用于市經濟開發區企業招工獎勵、培訓補貼、以獎代投以及招工經費等!兑庖姟愤提出,要建立校企掛鉤定向培訓制度,對落戶開發區新辦企業,相關培訓機構要根據企業用工需求,優先開展定向培訓。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對向開發區企業培訓輸送勞動力的,實行有償服務,允許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向企業收取一定的中介服務費用。凡完成政府下達的招工任務,為開發區企業組織招工的村(居)委會,按照每人50元的標準發放組織經費。對輸送企業緊缺工種的勞動力,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需資金由企業所在開發區財政支付。對外來勞動力在本市開發區企業就業的,與本地勞動力享受同等待遇。(記者 王國康)